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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服务公司可获财政资金支持
我市一企入选备案名单
【发布日期:2013-01-31】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吴柳丽)近日,我省公布了第三批备案节能服务公司名单,位于我市秀屿区笏石工业园区的星际照明有限公司列入榜单,该公司的LED照明项目可获得财政奖励资金。
    根据《福建省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节能服务公司,是指提供用能状况诊断和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等服务的专业化公司。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行为。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财政奖励资金将支持符合条件的出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单位。奖励资金按年节能量和规定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及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相关支出。
    奖励标准分国家级和省级两个标准。符合国家奖励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核定的项目年节能量,工业项目以500元/吨标准煤的标准予以奖励,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其他领域项目以800元/吨标准煤的标准予以奖励。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单位按项目投资比例分享奖励资金。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奖励标准为240元/吨标准煤,其余部分由省级财政配套奖励。
    符合我省奖励条件但未达到国家奖励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核定的项目年节能量,工业项目以300元/吨标准煤的标准予以奖励,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其他领域项目以500元/吨标准煤的标准予以奖励。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单位按项目投资比例分享奖励资金。资金由省级财政负担。给予单个支持对象的单次奖励资金最多不超过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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