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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定农村低保再次“提标” 各地标准不低于1900元
【发布日期:2013-03-29】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吴柳丽)在年初举行的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决定将今年省定农村低保标准从家庭年人均收入1800元提到1900元。记者了解到,农村低保提标工作在今年上半年全面完成。
    根据会议要求,各地在综合考虑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物价水平等因素,合理制定农村低保标准,各级民政策部门要完善审核审批流程,确保低保对象的审批办法、过程、结果公开透明。
    农村低保制度是政府对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贫困居民,按照保障标准进行差额补助的新型社会放助制度。现行我市可申领的对象是户籍所在地为莆田,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1800元的,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市政府规定条件的农村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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