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投资理财
散装水泥快速发展 中转站经营管理规范在即
【发布日期:2013-05-14】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吴柳丽)基础设施建设、城镇旧貌换新颜,离不开水泥这一建筑材料,从而带动水泥整体行业的快速发展。随着近些年我市散装水泥中转站规模的不断扩大,出现了一些行业不规范且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开展散装水泥中转站经营整顿管理工作迫在眉睫。
    据悉,水泥中转站出现的行业不规范行为主要表现在:未经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同意、未经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违规建设,部分企业无证照经营,企业经营管理不规范等。而此次整顿管理工作的目的是遏制散装水泥中转站项目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中转能力盲目扩张,提高散装水泥质量,保障建筑工程安全,促进散装水泥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根据要求,整顿工作首先从全面清理整顿现有散装水泥中转站开始。就项目备案、环保审批和执行标准、工商登记、配置水泥、是否再次包装水泥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环评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在建的一律停建,投产的一律停产,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达不到排放标准或超过排污总量指标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依法予以关闭;对无照经营和无证擅自添加粉煤灰、矿粉等材料配置水泥的,依法予以处理;对再次包装水泥销售的,按有关规定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拒不缴纳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对水泥相关项目建设加强管理,包括科学规划布局、加强投资管理和严格项目手续办理。其中投资管理方面,我市投资主管部门将加大散装水泥中转站项目的备案管理力度,严格控制在现有粉磨或中转能力较大的区域新建或扩建散装水泥中转站项目,确有必要建设的项目,交经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同意。
    同时,对水泥中转站的生产经营管理提出了具体的规范要求。如多品牌水泥的储存时,要确保产品质量;出厂散装水泥应向用户提交散装水泥卡;在装运散装水泥的车出口蝶阀处镶嵌产品商标的专用铅封,以防假冒;散装水泥中转站不得将散装水泥包装成袋装水泥销售;散装水泥中转站不得添加混合材等配制生产水泥;水泥配制厂应取得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等。
    另外,有关部门将加强对中转站的日常监督管理,工商部门负责流通领域散装水泥质量监督管理,质监部门负责生产领域散装水泥质量监督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进入建设工程的水泥产品质量加强监督管理,禁止使用不合格水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环评、“三同时”有关管理制度规定的,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企业,将依法予以处理处罚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