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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食安工作 保障饮食安全
我市2区被列为验收对象
【发布日期:2013-05-28】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吴柳丽)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2012年,我省共确定12个县(市、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而在近日,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会同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组织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检查验收工作。
    在接受检查验收的12个示范县(市、区)中,我市有城厢区和秀屿区两区上榜。验收工作将根据《福建省2012年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验收考核评价标准》中规定的内容,要求验收对象提供书面汇报材料、自评表以及相关佐证资料,届时将按照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检查、评分和反馈的流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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