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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托田”托出集约效益
【发布日期:2013-07-10】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吴柳丽】
    农民常期进城务工或出外经商,这已是当前农村劳动力外流的常见形式,因此造成的农田闲置、收成效率低下的情况曾经困扰着许多农户。而随着“托田所”在各地的兴起,由此带来“多赢”的格局。
    在广州从事金银加工生意的李某告诉记者,自己虽然出身农户家庭,但自小以来就从来没有下过地、种过活,要真让他去从事轻一点的农活,还得重新开始学。家里自留的农田,多年来一直是父母亲在打理。早年还种些粮食,随着年纪大了,干不了重体力活,现在就种些蔬菜什么的,留着自用。“多余的农田,前些年怕无人打理而荒芜了,就让同村的人免费拿去耕种了,后来别人也不要了,父母亲觉得可惜,接着半耕半弃着。不过现在签了有偿代管责任田合同,父母亲终于从农田中解放出来了,不但自由了,每年还能收回一些转让费。”
    李某所说的“合同”和“转让费”,其实都源自于“托田所”的管理模式。“托田所”是由当地的种粮大户成立,外出务工的村民只需与种粮大户签订有偿代管责任田合同,出让农田的使用权,接下来的施肥、喷药、除草、灌溉等田间管理都由“种田保姆”来完成,并从中获取转让费用。通过“托田所”管理模式,不但维护了农户的经营决策权,保证外出务工农民责任田承包权的稳定性,还能通过使用权的有序流转,有效地解决了弃耕抛荒问题,为农田资源的增产增收带来了全新机会。
    走进经农田托管的农田,展现眼前的是平坦广阔的大农田,曾经用于分割不同农户家里农田的水沟和土垄都已不复存在了。而这也使得机械化作业和集约化种植成为现实,现代农业科技推广进农田,提高了粮食单产,降低了生产成本,提升了农业效益。
    据了解,“农田所”模式在我市农村已渐渐流行起来,目前托管的农田多数实行的是“全托”形式,即农户只收转让费,不种田。而在国内其它地方推出的点菜式的“托管”(也称“半托”),目前也出现在我市农田管理中,农户可以根据自家农活的需要,向“托田所”提出服务要求,并交纳服务费用。这种形式激活了有高超农技水平的劳动力市场,“种田保姆”有了广阔地用武之地,科技农业、农业专业化得以更深入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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