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食品安全县区 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发布日期:2013-07-11】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吴柳丽)食品安全关乎民生,关乎社会安定,关乎经济发展。记者昨日获悉,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县(市、区)及乡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全省2013年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继续开展,我市今年可推荐2个县、区。 据了解,选择食品安全工作基础较好、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通过扶持,示范带动,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将不断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提升基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2012年,我省共确定12个县(市、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我市有城厢区和秀屿区两区列入其中。 根据2013年的相关创建内容,已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县(市、区)、乡(镇)、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等条件的县(市、区),可申报作为新的示范对象。我市今年可再推荐2个示范县。按规定,对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工作有成效并通过验收的示范县,省级财政将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从省级食品安全专项资金中给予补助,标准为每个示范县(市、区)补助100万元。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县(市、区)、乡镇食品安全的能力建设及宣传、培训、执法检查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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