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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名单公示中 我市一产品可享受税优政策
【发布日期:2013-07-12】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吴柳丽)近日,我省对外公示了25家企业生产的产品为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莆田九洲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申请认定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位列公示名单中。
    据了解,资源综合利用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一项长远的战略方针,也是一项重大的技术经济政策,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市积极推动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申报认定工作,内容主要涉及在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对共生、伴生矿进行综合开发与合理利用;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液(水)、废气、余热、余压等进行回收和合理利用以及对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旧物资进行回收和再生利用。
    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是指对符合国家资源综合利用鼓励和扶持政策的资源综合利用工艺、技术或产品进行认定。经认定的生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或采用资源综合利用工艺和技术的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运行等优惠政策。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对销售自产的以建(构)筑废物、煤矸石为原料生产的建筑砂石骨料可免征增值税。对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可免征增值税。对销售多种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包括增值税即征即退100%、80%、50%。而在税收优惠时限上,被认定为综合利用产品的生产企业,将享受为期两年的税收、运行等优惠政策。另外,税收、运行优惠政策还包括所得税减免,即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可在五年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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