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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类电商项目可获资金扶持》续:示范平台最高补助200万元
【发布日期:2013-08-14】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吴柳丽)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报活动业已开展,那么,分属不同类型的4类项目,在支持方式和项目条件要求上又有什么不同?
    电子商务示范平台项目是此次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报项目中的重点。主要是支持具有优势特色产业商品交易、服务对接的专业性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或龙头企业自营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兼顾综合性平台。其支持方式是对平台上年度1月至今年6月期间的广告、搜索营销、网址导航等宣传推广费用,软件、硬件、配套设施等建设和改造投入(不含土地),按照不高于30%的比例予以补助,每个平台最高补助200万元。
    由于电子商务示范平台项目的地位突出,除了申报数量上有特殊规定外,平台还须满足许多“硬件”。据了解,电子商务示范平台的交易平台需开通1年以上,具备网上订货接单、在线支付、物流衔接或服务协同功能,运行稳定可靠;平台有创新有特色、社会效益明显,在省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电子商务平台交易额、订单量、去年以来月均点击量在同行业中领先,第三方平台的入驻企业数、注册用户会员数在同行业中领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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