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审核备案节能服务公司名单公布 我市1公司可申请财政奖励
【发布日期:2013-08-16】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吴柳丽)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组织对地方上报的节能服务公司进行了评审,并公布了五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名单,我市有一家公司列入名单。根据相关规定,列入名单的公司今后签订合同并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可以申请国家财政奖励资金。 在总共五批国家级审核备案节能服务公司名单中,我省共有58企业上榜,我市仅有“福建科融节能投资有限公司”一家入选,其主要节能业务及技术产品为LED照明产品。 据了解,所谓合同能源管理,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投入及其合理利润。而节能服务公司是指提供用能状况诊断和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等服务的专业化公司。财政奖励资金支持的对象是实施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财政奖励资金用于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以及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但不含已享受国家其他相关补助政策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支持方式和奖励标准方面,按规定,财政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年节能量和规定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奖励标准为240元/吨标准煤,省级财政奖励标准不低于60元/吨标准煤。而有条件的地方,还可视情况适当提高奖励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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