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认定战略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可享受项目资金融资扶持政策
【发布日期:2013-08-28】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吴柳丽)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在所对应的行业和企业中将起到引领带动和示范作用,我市从事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海洋高新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技术及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服务,近期可申报第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认定。 据了解,欲申报认定的企业,须在我省境内登记设立,企业近两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和服务年均销售收入达1亿元以上,企业产品或技术在所属行业处于国内先进乃至国际先进水平,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同时,企业设有研发机构和相应的技术先进的研究开发设施,或与国内外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创新能力突出。 而对于对于掌握产业发展核心技术,发展潜力大、产品市场前景好,但近三年新设立、发展规模和经营业绩暂达不到上述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经专门研究后,有望适度降低条件,准许申请认定。 对于成功申请认定的企业,将享受一系列的扶持政策。对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省企业技术创新专项、省企业技术改造专项等方面优先重点支持。优先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中筛选储备一批重点项目,并向国家有关部委推荐,争取国家重大专项、重点计划和专项资金给予支持。支持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各类创投基金对骨干企业重点项目开展股权投资。鼓励和支持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等,为企业融资提供相关支持和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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