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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放审批权活跃地方经济
【发布日期:2013-09-18】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吴柳丽)昨日记者获悉,为活跃繁荣地方经济,更好地为地方经济服务,省国土资源厅进一步下放行政审批权限。
    将原由省国土资源厅行使的采矿权转让审批权限下放至原审批登记发证的市、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采矿权抵押备案下放至矿山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除法律法规规定和非国家授权的非金属矿产的划定矿区外,采矿权新立、延续、注销与变更登记发证等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丙级的地勘资质、地灾危险性评估资质、地灾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地灾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至设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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