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保险赔付额不超保险额
【发布日期:2013-12-05】 【来源:】 【阅读:次】【作者:】
理财师 陈勇:意外伤害保险是我们常见的保险种类之一。它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外来的、明显的、剧烈的意外伤害而残疾或死亡而给付约定的保险金的保险。如旅客意外伤害险、职业意外伤害险等。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很短,一般不超过一年。意外伤害导致死亡的,按约定金额赔付;残疾的,按一定百分比赔付,多次伤害的累计赔付金额不超过保险金额。 意外伤害保险由于以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只能采用定额保险,具体由保险人结合生命经济价值、事故发生率、平均费用率、以及当时总体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总保险金额,再由投保人加以认可。在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金额最低为1000元,最高为500000元;在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金额最低为1000元,最高为100万元。 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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