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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金”全面支持产业发展》后续:更多配套措施助力环保产业发展
【发布日期:2014-01-16】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吴柳丽)记者昨日获悉,除了财政、税收、金融对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给予全力支持外,价格、收费和土地等政策也将得到进一完善,更多的配套措施也加入支持产业发展行列。
    据悉,我省将加快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落实国家鼓励余热余压余能发电及背压热电、可再生能源的上网和价格政策。完善电力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对能源消耗超过国家和省级规定的单位产品能耗(电耗)强制性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实行惩罚性电价。严格落实燃煤电厂脱硫、脱硝、电除尘电价政策,研究制定水泥脱硝差别电价政策。鼓励企业“零增地”技术改造。对企业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利用现有厂房改造建设的项目,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
    而在法规和技术标准方面,节能环保产业相关标准将加快研制,把科研与标准相结合。通过制标、对标,提升产业质量技术水平。支持企业参与承担国家节能环保产业相关技术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对参与标准制修订,并获得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省内企业,给予适当奖励。
    另外,对于有条件的设区市积极争取列入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循环经济示范市(县)和低碳工业园区试点。通过先行先试,发挥典型带动和辐射效应,形成节能减排、生态文明的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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