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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名单出炉 我市一节能项目上榜
【发布日期:2014-10-30】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吴柳丽)根据近期对外公示的2014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项目名单,福建众合股份有限公司的印染设备余热回收项目列入其中。对节能技术改造予以财政奖励,有助于加快推广先进节能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据悉,2014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备选项目主要支持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和区域热电联产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以及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建筑公共机构和商贸领域节能、交通节能三个节能示范项目。其中,省直有关部门、省属集团(控股)公司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组织上报的工业节能项目年节能量应达500吨标准煤以上,建筑、公共机构和商贸领域节能项目及交通节能项目可不限节能量,但应具一定的规模和行业示范意义。设区市只组织上报年节能量在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节能技改及节能示范项目,其他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按照《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节能(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另据了解,这些经公示待奖励的项目,均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节能效果显著,示范和带动作用明显,项目所在单位综合实力较强,项目具有一定规模且已建成,尚未获得相关财政支持。
    根据《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此次成功申报的企业,将享受中央财政安排的“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支持和奖励”资金。其中,东部地区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根据项目完工后实现的年节能量按240元/吨标准煤给予一次性奖励,中西部地区按300元/吨标准煤给予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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