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最低生活保障力度 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
【发布日期:2014-12-18】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吴柳丽)记者昨日获悉,作为保障民生的措施之一,即日起各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水准将进一步提高。 其中,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6%~42%确定,农村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25%确定,并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申请特困人员供养,属农村五保供养的按不低于当地农村居民家庭上年度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70%确定,属城市“三无”人员的按不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130%确定。 另外,对于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仍然有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计生特殊家庭以及单亲家庭等特定对象本人增发最低生活保障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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