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投资理财
节能环保价廉物美 “以旧换再”开始试点
【发布日期:2015-01-01】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吴柳丽)近日,关于“以旧换再”的说法在汽车业界引起热议,但普通老百姓对于“以旧换再”却很陌生,更无法知晓这一新生事物对自己消费有什么样的影响。
    记者了解到,“以旧换再”主要是体现在汽车零部件的再制造上。国家对符合“以旧换再”的再制造产品,按置换价格的10%,通过推广企业对消费者一次性补贴,并设补贴上限。与制造新品相比,再制造产品可节能60%,节材70%,节约成本50%,几乎不产生固体废物,有利于形成“资源-产品-废旧产品-再制造产品”的循环经济模式,实现资源的充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那么当“以旧换再”推广试点中,普通消费者是怎样参与其中的呢?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消费者先要将符合规定的旧件交售给试点企业推广网点,由网点将旧件信息和消费者信息录入“信息系统”;之后,消费者凭身份证原件购买规定的再制造产品;而网点在“信息系统”中录入消费者购买的再制造产品品类、型号、销售价格、以旧换再识别码、发票号码等信息,最后通过“信息系统”打印《“以旧换再”补贴资金联单管理表》;消费者需核实有关信息并现场签字确认;网点按照扣除旧件残值、补贴款后的价格销售再制造产品。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