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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规范险资两融试点 非禁止险资参与两融
【发布日期:2015-01-13】 【来源:】 【阅读:次】【作者:】

  1月10日下午,保监会召集部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会,就近期方正证券股东纠纷引发的自有资金冻结、流动性受损事件了解情况。证券时报记者从业内人士处获悉,该次会议并未叫停险资两融业务试点,而是主要强调了险资在两融试点中的合规和风险,并给出两条风险红线:一是要求保险资管公司加强对交易对手的甄别;二是要求险资与风控完善的大型券商合作。
  对于不断走高的A股行情,万亿规模的两融业务起到了重要的助推作用,监管部门也逐渐开始关注险资在两融业务中的风险。方正证券股东纠纷的爆发令公司流动性受损,则成为触发监管部门召开摸底会议的驱动性事件。
  据保监会资金运用部披露的统计数据显示,保险资金参与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处于试点阶段,截至2014年末,实际规模387亿元,目前相关业务正常运行。一位保险公司资产管理部门人士表示,虽然存量规模只有387亿元,但是险资输血两融的增速很快,预计总体有500亿元。
  保险公司参与两融业务,一般是发行一个资产管理计划,用于认购证券公司融资业务的债权收益权。在产品设计上,险资投资两融的资管计划设置了交易对手选择,并通过风险限额管理、持续盯仓管理、基础资产回购等方式保证了资产的相对安全性。从目前试点的情况来看,这类产品给保险资金带来了6.5%~7%的稳定收益。
  随着股市震荡的加剧,保险资金在两融业务上的风险隐患正渐渐埋下,不排除一些险资试点的两融资管产品出现风险管理漏洞。中国人寿投资部副总经理余浩建议,未来可将两融产品改造为基于券商信用的债权类产品,选择资本金实力雄厚、信用评级较高、专业团队素质好、尽职调查执行力高、风险管理能力强的证券公司,将所发放贷款的资金用途限定在两融业务,将复杂的收益权产品改造为明晰的债权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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