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交所全年共作出纪律处分决定书103份,处分上市公司47家次,责任人员439人次;处分债券发行人7家次,责任人员17人次。处分违规行为全面覆盖信息披露、规范运作、证券交易等各类型,其中信息披露违规最为突出,占比超过4成。处分对象范围拓宽,既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又包括重组交易对手方、债券发行人,还涉及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等。 2018年,深交所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的理念和强化交易所一线监管的要求,以推进新修订《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落地为契机,丰富完善纪律处分种类,优化纪律处分工作程序,提升违规处分的针对性、透明度和公信力,继续推动深交所各项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切实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清朗有序的多层次资本市场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