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3、4月都是年报业绩披露的高峰期,与之而来的分红和送转信息也逐渐浮出水面。不同于往年的“高送转”当道,今年上市公司年报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成为一大亮点。 显示,截至3月20日,A股共有329家上市公司公布2017年年报,其中有251家在年报中宣布将要现金分红,占比高达76.29%,同时还有83家上市公司在公告中提到分红预案,业内预计A股将有更多上市公司公布分红计划,从严规范和分红机制的市场化导向形成,有利于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 虽说当前A股现金分红水平在逐步提高,但相对而言与成熟市场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中证金融研究院认为,结构上A股市场存在“好企业分太少、差企业分多了”的问题。鉴于目前主板、中小板再融资条件与现金分红比例挂钩,一些盈利不佳、资金链紧张的企业对再融资的需求往往更为迫切,为满足再融资条件而勉强分红。中证金融研究院相关人士指出,应综合企业所处行业(周期/非周期,传统/新兴)、发展阶段(高速发展期/稳健发展期/成熟期)、所有制(央企/地方国企/民企)、财务指标(盈利情况、现金流、资本支出)等特征做精细分析判断,确定哪些企业是应分未分的“铁公鸡”。 实际上,证监会对个别长期不分红上市公司已做了监管安排: 一是分两批对具备分红能力而不分红的部分公司进行监管约谈。2017年,证监会对连续三年具备现金分红条件而未分红的24家公司,及其国有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进行了约谈,向上市公司传达我会倡导现金分红的理念,督促其尽快研究推出现金分红方案;要求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扛起督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责任,支持上市公司履行现金分红义务,通过实际行动切实回报投资者。 二是结合严格“高送转”等专项检查,重点关注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情况。在现场检查时集中资源、瞄准重点,选取了2016年送转比例较高的26家公司开展专项现场检查,对其中14家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利润分配行为。 三是发挥交易所一线监管职能,加强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监管。指导交易所制定出台上市公司分红指引,完善分红信息披露配套措施,对具备分红条件但不分红或分红较少的公司发出监管工作函或组织召开专项说明会,督促上市公司切实履行分红责任。 证监会相关人士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完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监管规则,强化现金分红的约束力,督促上市公司健全投资者回报机制,对有能力分红而长期没有分红的“铁公鸡”严格监管,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