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局往往都是抓住人们贪小便宜的心理进行精心设诱的。本骗局也不例外,只是这个骗局玩“潜伏”,采取先予后取的圈套,使受害者防不胜防,希望读者识破后相互转告,以防上当受骗。 2010年4月10日,张某经历了一场“潜伏”式的“信任”诈骗。这日一早,他经营的食杂店迎来了一对前来租房的“夫妻”,他们叫张送宝和柯建森。他们先向他购买一条中华牌香烟和三条红狼香烟,并付给790元。在交易当中这对“夫妻”风趣的谈话让他很有好感。在交谈中柯建森接到一个电话,称其装运木材的车在渔溪被林业局拦住,需要他们买烟送礼。柯建森一脸为难地望着他说对这个地区不熟悉,如果他能一起到黄石镇东井街买烟就好了。好心的他觉得这是举手之劳便同意结伴前行。在半路上,同案人柯建森告诉张某对方又不要烟要现金,可自己身上现金刚才买烟了现在不够,想借钱。张某犹豫了一下想到其老婆还在自己店里面,应该可以信任,便将身上的现金10000元给了柯建森。柯建森还拿了100元给张某叫其买点吃的待会儿招待其朋友,随后同案人柯建森带着钱离开了。等他回到自己的店里发现张送宝不见了,原来张送宝接到同案人柯建森的电话也趁机找借口离开食杂店。这时张某才反应过来自己被骗了。 原来张送宝伙同柯建森假冒夫妻关系以租房的名义进行各处诈骗不只这一次。 据查,2010年7月2日,张送宝伙同柯建森假冒夫妻关系以同样的方式从秀屿区笏石镇开着一辆红色轿车来到秀屿区埭头镇英田村黄某经营的食杂店进行诈骗,张送宝假意对房子满意要租下来,一会柯建森先行离开食杂店,并用自己的手机拨打到张送宝的手机,张送宝假装自己听不懂普通话,让黄某帮忙接听电话,电话里,柯建森假扮外地人用普通话说:“车子现在福清收费站被拦下来,要罚款4万元。”黄某将听到内容告诉给张送宝,张送宝就假装打电话给柯建森。没过多久,柯建森回到食杂店与张送宝讨论车子被罚的事情。期间,柯建森向黄某购买1条芙蓉王和2条红七匹狼香烟以获取黄某的信任。接着,柯建森假装在打电话,说4万元钱取不出来,于是柯建森向黄某借钱并答应等一会儿取了钱就还。黄某轻易就相信并向亲戚借了4000元钱,加上自己的8000元,共12000元拿给了柯建森。之后,柯建森叫黄某帮忙骑摩托车送他到埭头镇街上,张送宝则留在店里。途中柯建森拿200元钱给黄某说自己下午有朋友要过来,要她帮忙办酒菜,自己则带着骗来的12000元钱离开,并打电话给张送宝叫她赶紧逃走。两合伙骗走黄某财物计人民币12000元。 这对假夫妻利用相同的手段到处行骗,在2009年11月至2010年7月期间,诈骗次数达到8次,共骗取了钱财77938元。终在2010年10日,张送宝在欲再次诈骗时被被害人黄某当场抓获。 经秀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送宝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象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决被告人张送宝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同时责令被告人张送宝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退出违法所得。 晚报记者 林翰 通讯员 林湄娇 徐宗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