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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安置房改造成限价商品房
【发布日期:2011-08-08】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日前,笔者从涵江区建设局了解到,今年该区投资1600万元,回购位于荔涵大道石庭段的石西村剩余安置房,将其改造成75套限价商品房,目前回购的相关手续正在加紧办理中。
   限价商品住房是由政府定价,限定销售价格,限定销售对象,实行一房一价。它是为了解决当地既买不起商品房、又够不上保障性住房条件的“夹心层”群众的住房需求。位于荔涵大道石庭段(即新威电子厂新大门对面)石西村的统建安置房在安置荔涵大道和福厦铁路拆迁群众后还有部分剩余安置房,该区盘活这一公共资产,通过政府回购将其改造成限价商品房,户型为1-6层的多层套房,每套面积大约100平方米。
    据该区建设局负责人介绍,限价商品房将严控投资行为,仅限于满足购房人用于自住或改善型的住房需求,等莆田市关于限价商品房的购买资格和管理办法出台后,群众就可以开始申请认购。涵江区盘活安置区剩余资产解决“夹心层”群众住房需求的做法,得到了大众的广泛认可。通讯员 林亦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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