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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太容留卖淫获徒刑
【发布日期:2011-09-13】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通讯员 陈燊)生活贫困的农村老太,为赚几点零花钱容留他人卖淫而触法获刑。日前,秀屿法院以黄某犯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而老太先后仅得利90元。
    平时孤单的黄某不知何时认识了几名40来岁的中年妇女,得知她们有从事卖淫的意愿,便在农村为她们提供场所,赚点好处费,每次得利5元或10元。2010年7月的一天,黄某在一间简易搭盖房内,容留一妇女与一村民进行性交易,而后从中抽利5元。2010年10月的一天,当一暗娼与某嫖客在该地点进行嫖淫时,因被举报,公安人员现场抓获了正在进行嫖娼卖淫的这一对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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