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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信用不良记录出错 仙游一男子状告银行
【发布日期:2011-09-20】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通讯员 黄慧连 李爱华)日前,仙游县法院受理一状告银行案。据悉,李先生今年向仙游某甲商业银行办理贷款时,被告知存在《个人信用不良报告》,无法贷款。李先生经查询得知,银行信用系统记载十年前其曾在某乙商业银行办理过一笔贷款,借款期满后没有偿还,导致其进入银行信用黑名单。李先生认为银行出错,致其名誉受到影响,一纸诉状将银行告至仙游县法院,要求乙银行为其清除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并在公开媒体上消除影响,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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