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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抢年”全攻略
重防五抢:防车抢 防骗抢 防房抢 防尾抢 防拦抢
【发布日期:2012-01-04】 【来源:】 【阅读:次】【作者:林双辉 宋志强】
       随着治安防控体系的进一步加强和打击“两抢”违法犯罪力度的不断加大,去年11月份以来,“两抢”案件的发案率有所下降。但是,年终岁末仍然是“两抢”案件的高发期。记者于元旦前夕分别深入涵江、秀屿、城厢区和荔城区,对一些常发“抢年”现象进行全面了解并予以归纳报道,警方提醒市民注意防范,重点做好以下“五防”:
       一要防范车抢:车抢包括驾驶小车或骑摩托车、助力车进行抢劫或抢夺。这类案件多发生在空旷街面,以快、狠为特征,多针对单身女行人,尤其是将挎包放置在车篓、车厢而无防范措施的,以及将挎包挎背在肩上的女性。由于车抢发生迅速快,极易将行人带倒,还会对受害人身体造成伤害。对付车抢,市民要特别注意反常现象,对车开到慢车道或人行道上的,尤其是两人合乘一辆车的要注意。另外,女性背挎包行走时,应尽量将挎包挎背在靠路里侧的一边。去年11月,受害人杨某在秀屿一家银行取款后,在公交站台等车时,两名合骑一辆摩托车的男子快速驶过,将包抢走。
       二要防范骗抢:这类案件多以取得受害人的信任为基础,常常用黑车营运和故意搭讪作掩护,将受害人带至偏僻处进行抢夺或抢劫,市民应对前来搭讪的陌生人保持高度警惕,不要乘坐黑车,不要随意跟随陌生人到偏僻处,也不要深夜单身出行,应尽量乘坐正规车辆。去年12月初,黄某在位于荔城区的车站路旁等车时,被3名男子以拼车为名骗上一辆无牌黑色轿车,随后遭抢。
       三要防范房抢:这类案件大多以买房或租房需要看房为由实施抢夺或抢劫,受害人往往自身警惕性不高,只身一人与陌生男子在偏僻处见面看房。警方提醒看房时应至少有一名男性陪同,并事先核实对方身份。去年12月底,城厢一名女子在网上发布租房信息后,两男子上门看房。后两人将受害人捆绑、限制在卧室内,抢得受害人钱物1万余元。
       四要防范尾抢:这类案件采取尾随抢夺或抢劫。市民不论在何时何地,当身上携带巨款或贵重物品时,要加强警惕,尽量采用快捷的方式到达目的地,不要携带贵重物品在外逗留过长时间,特别是在黑夜时,更不能贪图路近而走偏僻路段,以防给尾随人员有机可乘。去年10月,刘某在秀屿一银行取现金2万余元后,犯罪嫌疑人陈某尾随其后,在刘某行至偏僻路段时,趁刘不备,将刘装有现金的包抢走。幸好正在附近巡逻的秀屿警方及时发现,将疑犯抓获。
       五要防范拦抢:此类案件发案率并不高,在我市暂未出现。一般以犯罪分子结伙实施犯罪为特点,受害者往往是单身一人,特别是女性或老人。警方提醒市民尽量不要单身一人在偏僻处逗留过久,遇到此类案件后,应以自身安全为重,事后应及时报警求援。
       尽管年底各类侵财型案件特别是“两抢”案件可能多发,但警方已加强街面巡逻和开展打击“两抢”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市民只要保持足够的警惕性,此类案件仍可有效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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