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的脚步越来越近了,又是一年农民工返乡时。辛苦一年了,带着一年的收成,衣锦还乡,应当是每个农民工的题中之义。然而,由于各种原因,与大多数农民工高高兴兴提大包小包回家过年的场景截然不同的是,部分农民工还在为讨薪苦苦奔波着,有的甚至流落街头,不能回家。因此,如何让农民工流汗不流泪,成为当前各级政府部门为农民工办实事的重中之重。 翻开晚报一年来的劳资纠纷报道,其中不少涉及农民工欠薪和讨薪问题,分析其中原因主要为四个方面:一是农民工往往没有与雇主签订合同,一旦纠纷产生,无据可查;二是纠纷往往发生在农民工跳槽之时,雇主以没有事先打招呼和影响企业为由扣发工资;三是雇主资金出现问题,从拖欠工资到不给工资;四是为保证明年农民工“回巢”,以押金为名扣发工资。 一些欠薪事件通过报道后,在当地政府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介入后,或通过法院判决,得到了妥善解决。但仍有部分案件因没有签订合同无法取证,或因双方就金额分歧过大等原因,无法得到立时解决。部分案件虽经劳动促裁或法院判决,仍因业主方恶意拖延不执行而无法结案,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尚未得到根治,造成一些农民工无法返乡,也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中央和地方曾三令五申要确保妥善解决这一民生问题。不久前在京召开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九部委联合举办的“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视频会议”上明确强调,要把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作为2012年元旦春节前一项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努力实现元旦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涉及拖欠工资的劳动争议案件在春节前基本结案。 根据专项会议精神,笔者希望下一步我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公安、监察、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总工会等九个涉及部门认真贯彻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无拖欠会议精神,重点以专项检查为重点加大排查和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等劳动用工领域犯罪行为,提高劳动报酬争议调解仲裁效能,限时处理集体劳动报酬争议和小额争议,严查和严惩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处置能力。春节又一次临近,希望相关部门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针对农民工欠薪问题,笔者对农民工兄弟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农民工在上工前一定要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将工资、保险等相关待遇写入合同,并保存好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合同是维权最有效的手段。二是多一个心眼,在上工前对雇主企业进行更多的了解,如企业运营状况、是否有拖欠工资等不良记录,若有问题,及早不去上工,以免白白浪费精力。三是一旦发现工资拖欠,应立即找相关部门维权,不要一拖再拖。 而针对那些有过或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苗头的企业,笔者希望他们停止侵权行为,作为一家企业,如果连员工的工资都要克扣,不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必将搬石头砸自己的脚,最后众叛亲离,为社会所遗弃,走上灭亡的道路。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立体的社会问题,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多部门齐抓共管,是一项需要长抓不懈的系统工程。由此,本期报道的仙游县从司法援助入手打造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无疑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和尝试。相信,通过各级各部门的齐抓联动,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终将得到彻底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