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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窝”记
【发布日期:2012-03-09】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林双辉 通讯员 林文守 许真真】
    “在‘两非’问题上,我们的态度是零容忍。”3月7日上午,秀屿区计生局在对春节期间查获的一起利用B超非法进行性别鉴定的案件处罚通报会上,区计生局局长李文祥肯定地说。回想起那次端掉“两非”窝点的前前后后,一切犹在眼前……
    1月18日(农历腊月二十五日)中午12时,秀屿区整治“两非”专案组的专用举报电话铃声响起:“我是蔡某某,向你们举报东庄镇后江村陈某文年前从外地带回一台B超机,时有非法为孕妇B超,不知他是否取得从业许可证?请核实查处,嘟、嘟、嘟……”。案情就是命令,正准备下班的区计生局局长李文祥马上与区卫生局、区公安分局领导通报了情况,并商定下午2点半召集相关部门开会,部署专项行动。
    这个腊月格外冷,八、九级的东北风夹着雨点打在人们的脸上,冰冷刺骨。下午4点,专案组的侦查小分队一行4人驱车26公里,来到东庄镇后江村。在镇干部指认下,小分队在距陈某文的房屋20米处下车察看:这是一座坐北朝南的单层建筑,房屋的前门后门紧闭,寒风中陈宅与其他民房相比显得低矮而陈旧。小分队在房前屋后转了两圈,心里默记着屋宅的造型及周边地形地貌,二个小时后见没人进出陈宅就撤了回来。第二天,小分队一行人再次来到后江陈宅附近踩点,为了防止惊动陈某文转移藏匿作案器械,他们分散进行潜窥,见陈宅里外没什么动静,撤回来后向专案小组作了汇报,等待下一步采取行动。
    腊月二十七日,区“整非办”作出决定,对涉案人陈某文涉嫌黑B超窝点实行突击检查。上午十时,区“整非办”执法人员一行8人抵达陈宅。叩开房门后,执法人员亮出证件,说明来意,陈某文见状虽故作镇定,但其言语中显露出心里的慌张之情。小分队分头对各厅堂、房间展开检查,在右厢房,一张单人床旁的办公桌上用布盖着的一台器械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掀开盖布,这是一台“神目YD-500A”B超诊断仪。陈某文见状一下瘫坐在床沿边。
    陈某文,男,57岁,前些年在广东一民营皮肤病医院做事,因医院倒闭,2010年下半年回原籍秀屿东庄。平日里鲜有外出,看似一个不善与外人来往交际的“本份人”。
    执法人员指着查获的B超机,要求陈某文出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陈某文承认没有取得许可证。在执法人员政策攻心下,陈某文作出如下供述:前几年在广东一家皮肤院工作,学了些B超机的操作、诊断技术,因医院亏本倒闭,工资没要回,就将B超机带回家一年多时间,偶尔为“亲朋好友”的孕妇做了胎儿性别鉴定,但没有收取鉴别对象一分钱。并坦白了曾为东庄镇白山村孕妇陈某娜、大象村孕妇林某莺、石码村孕妇陈某烟做过胎儿性别鉴定,同时承诺以后再也不做这种违法的事了。
    除夕的前一天,腊月二十八日,秀屿区“整非办”专案组的执法人员再次来到东庄镇,对陈某文供述的三名进行非法胎儿性别鉴定的孕妇分别进行了询问取证。孕妇陈某娜:去年十一月的一天下午,由我亲戚介绍到后江一个老头那边做了B超,做完后他告诉我怀的是男孩,我给了他500元钱,但他没要。孕妇林某莺:我第一胎生的是女孩,去年我怀孕四个月时,经朋友介绍,去陈某文家做了胎儿性别鉴定,做完后他告诉我怀的是男婴,让我们高兴了一阵子,我让朋友拿500元钱给陈某文,他没要。孕妇陈某烟:陈某文是我婆婆的表哥,婆婆说她表哥从外地带回一台B超机,要带我去检查一下看怀的是男孩还是女孩,做完B超,婆婆告诉我怀的是女孩。因为我怀的是第一胎,男女无所谓,但如果是第二胎,我婆婆肯定会让我做掉的。
    在物证人证面前,陈某文对自己从事非法胎儿性别鉴定表示认错。3月1日,秀屿区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福建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终止妊娠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及秀屿区卫生局自由裁量意见第213条第一项规定:1、责令陈某文今后停止违法行为;2、没收B超诊断仪一台;3、罚款人民币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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