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县区新闻
怀疑女友出轨借口勒索“奸夫”
【发布日期:2012-05-07】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记者 林翰 通讯员 林亚伟 林文琴】

    晚报城厢讯 有人冲冠一怒为红颜,有人怀疑女友与他人“有染”,却以此为要挟,敲诈勒索所谓的“奸夫”。日前,城厢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高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2010年5月24日上午,被告人高某怀疑其女友与被害人郑某之间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便用其女友的手机以其女友的名义发短信将被害人郑某约出来。被告人高某随即通知其朋友邹某、海某、华某等人同去约会地点。见面后,被告人高某随即限制被害人郑某的行动自由,并要求被害人通知其所供职酒店的领班吕某到场商量“怎么解决”。期间,被告人高某打了被害人面部一拳。吕某在旁进行劝阻,并提出“解决办法”,叫被害人郑某向被告人高某赔礼道歉,请其吃饭。被告人高某即要求除请吃饭外还要赔偿5000元,被害人郑某称其只能赔偿3000元。经协商,被告人高某同意赔偿3000元,让邹某、海某、华某等人将被害人郑某带到一网吧筹钱。在网吧内,被害人郑某用手机发短信向其亲属求救并要求帮其报警,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当场抓获被告人高某。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