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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山搭帐篷盗林木 四老人全部进班房
【发布日期:2012-05-18】 【来源:】 【阅读:次】【作者:林翰 吴丽 陈玲玲】

  晚报讯 以养家糊口为理由,四个五旬老人先后搬进山里,搭建帐篷,干起了专职的盗伐林木勾当。
  据了解,林伟(化名),现已47岁,妻子喉部患癌症多年,治病期间已花费医疗费十多万元,造成家庭经济十分困难。为了维持妻子医疗开销和日常生活,林伟决定听从邻居林习(化名)的建议,铤而走险盗伐林木赚钱。
  林习(化名), 54岁,与林琴(化名),52岁,是一对夫妻。林习只有小学文化,常以打工为生,年纪渐老后打工也力不从心,家庭经济并不富裕,因此便与同村林瑞(化名)打起了去山场上偷砍林木赚钱的歪念头。
  经过一番策划,林习与林瑞窜到仙游县西苑乡白岩村水溪边盗伐“娘妈斜”山场上砍伐该村集体所有的林木,第一次偷砍林木赚了些钱后,见没有风声,二人胆子便大了起来,计划干一笔大“生意”。由于缺乏人手,林习看到邻居林伟因妻子生病住院无力支付医药费就拉拢林伟一起上山偷树。为了方便偷树,林习三人还在山上搭起了简易帐篷,并让林习妻子林琴为他们煮饭,四人吃住都在里面。林琴是一个文盲,虽然知道该山场的林木不属于自己拥有,但法律意识浅薄的她仍和丈夫一起搬起了偷砍的林木。后林瑞在偷砍树的过程中被该村的村民发现举报,林瑞、林习当场被抓,林琴与林伟潜逃。2011年9月,林琴与林伟到公安局投案自首。
  仙游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伟、林琴伙同同案人林瑞、林习(均已判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集体所有的林木,折合立木材积34立方米,数量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伐林木罪,系共同犯罪。鉴于二人能主动投案,且所在村民委员会愿意对被告人进行监管、帮教责任、予以对被告二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故分别判处二人犯盗伐林木罪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已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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