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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竹豆腐皮中添加“吊白块”
涵江公开审理该区首例危害食品安全案,法院在审理后将择日宣判
【发布日期:2012-06-04】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记者 林双辉 通讯员 邱益鹏】

    晚报涵江讯 黑心商贩唯利是图,在自家中生产加工的食品腐竹、豆腐皮中加入甲醛次硫酸氢钠(俗称“吊白块”)疯狂批发销售,不端的行为最终使自己身陷囹圄。5月30日上午,涵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张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这也是涵江区首例危害食品安全案件。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及其他群众也应邀参加了旁听。
    据公诉机关指控,自2007年起,被告人张某在涵江区白塘镇某村自家中生产加工腐竹、豆腐皮。为了使所有生产的腐竹、豆腐皮颜色变为乳白、具有光泽,以达到卖相更好的目的,被告人张某在明知甲醛次硫酸氢钠(俗称“吊白块”)会对人体造成伤害的情况下,购买了“吊白块”添加入其所生产的腐竹和豆腐皮中,然后批发销售。2011年6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在被告人张某家中查获腐竹,经抽样检测出含有甲醛次硫酸氢钠成分。据查,自2007年起至被查获为止,被告人张某共生产了约1350公斤含有甲醛次硫酸氢钠成分的腐竹、豆腐皮。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甲醛次硫酸氢钠是对人体有毒、有害的化工原料,却仍添加入其所生产的腐竹、豆腐皮中并予以销售,应当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在审理后将择日宣判。
    当前,食品安全问题是国家、社会、民众关注的热点,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的安定稳定。对于危害食品安全者,司法机关将严惩不贷。在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审理时,涵江法院将坚持从快审查收案、从快开庭、从快审判、从严从重惩处。同时,该院还将坚持能动司法,以司法建议和审判白皮书等多种形式,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强化对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加强与公安、检察、食品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增强对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合力。法官提醒广大食品生产销售从业人员,切勿为一时之利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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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吊白块,即甲醛合次硫酸氢钠的俗称。常用于工业漂白剂,还原剂等。今年多有不法分子用于食品增白,造成了很大危害。吊白块进入人体后,对细胞有原浆毒作用,可能对机体的某些酶系统有损害,从而造成中毒者肺、肝、肾系统的损害。中毒以呼吸系统及消化道损伤为主要特征。人经口摄入纯吊白块10g就会中毒致死,吊白块也是致癌物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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