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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窃贼 专偷校舍
【发布日期:2012-06-26】 【来源:】 【阅读:次】【作者:林翰 陈玲玲】

  晚报讯 1992年出生的小杰,在2011年5月5日因为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于当年的8月21日刑满释放。可刚获得自由的小杰不知悔改,竟迷恋上了盗窃。在9月份的10天里,他就与同伙入校偷盗5次。
  2011年9月3日凌晨,小杰伙同同案人苏某(另案处理)窜入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盗走被害人吴某某挎包一个、被害人王某某华为T2010手机一部。作案成功后的小杰食髓知味,隔天晚上凌晨又与苏某翻墙潜入该校女生宿舍,盗走被害人朱某某黑色HTCG9手机一部、被害人林某白色华为T2010手机一部。两次侥幸成功的偷窃让小杰胆壮心大,在接下来的4天内,连续三次窜入女生宿舍内实施盗窃,共盗得5部手机,人民币883元。
  仙游法院审理认为,小杰同同案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2848元,其行为侵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构成盗窃罪。且其在前罪刑满释放以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鉴于其能坦白认罪,且部分价值2148元的赃物已追回并发还被害人,可予酌情从轻处罚。故小杰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限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并将赃物退还给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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