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县区新闻
花季少年走入迷途 屡犯强奸再被起诉
【发布日期:2012-07-31】 【来源:】 【阅读:次】【作者:通讯员 蔡振武】

    晚报讯 近日,城厢区检察院依法对一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的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据悉,林某某今年刚满十六周岁,在网上通过QQ认识了吴某后约其出来见面。见面过程中,林某某见吴某容貌姣好,便萌生恶意欲与其发生关系,于是在心中暗暗盘算。后来,林某某假借拿走吴某的手机,要求吴某第二天到其家里拿回手机。次日,当吴某到林某某家里要求拿回自己手机的时候,林某某趁无人之际,违背吴某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后来吴某怀孕,吴家人得知详情后报警。经查,林某某于2010年12月也曾犯强奸罪,由于念及其未成年对其适用缓刑。释放后林某某不仅没有痛改前非,而是重蹈覆辙,其将面临的是法律的严重处罚。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