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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纹螺禁而不止 勿拿生命开玩笑
【发布日期:2012-08-06】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林翰 通讯员 林珊】

    近期,浙江等地发生多起因食用织纹螺引起的中毒事件。织纹螺,俗称海狮螺、麦螺、白螺等,主要分布于浙江、福建、广东沿海。其外形表现为尾部较尖,细长,长度约1厘米、宽度约0.5厘米。
    引起织纹螺中毒的主要原因是其含有的河豚毒素,食用后可产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中毒症状,潜伏期最短为5分钟,最长为4个小时。对食用织纹螺引起的中毒,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解毒药物。
    夏秋季节是织纹螺食物中毒的高发期,卫生部已发布了织纹螺“封杀令”。然而在一些大排档,小摊点,还是会看到织纹螺的身影,部分市场甚至还明目张胆地出售织纹螺。
    为何明知织纹螺致命,市面上却依旧“禁而不止”呢?其原因主要有三:一是商家为了谋求个人利益,对于国家的法律法规置若罔闻;二是不少民众心存侥幸,认为不是所有季节的织纹螺都有毒,一些人轻食了其中的一些品种后并未出现病症,所以未引起重视;三是一些商贩和消费者对织纹螺的毒性缺乏认识,也缺乏辨别能力,部分市民根本不知道织纹螺能致人死亡。
    为此,近期涵江区工商局特地在辖区内的市场、小区等场所张贴禁食禁售织纹螺公告提醒市民,同时加强巡查力度,禁止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工商提醒消费者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的,应当及时向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举报。希望市民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购买和食用织纹螺。误食织纹螺后,如发生口唇麻木等类似神经系统中毒症状的,应当立即到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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