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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发生醉驾摩托致死事故
【发布日期:2012-08-27】 【来源:】 【阅读:次】【作者:通讯员 陈莉莉 杨华峰】

    晚报秀屿讯 笔者昨日从秀屿警方获悉,随着不久前因醉驾摩托车将自己送上不归路的案件的结案,又一起因酒驾而酿成车毁人亡的事故再一次向人们敲响了警钟。
    6月3日晚23时许,家住仙游县度尾镇的吴某长醉酒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沿城港大道从莆田往东庄方向行驶,行至陈厝路段时,其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撞上机非隔离绿化带内的限速标志牌,致吴某长严重颅脑损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车辆损坏。
    秀屿交警大队迅速介入调查,经查,当晚吴某长出事路段路面完好干燥,并有路灯照明,民警从吴某长血样中检出其乙醇浓度为209.4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且当时摩托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规定,认定吴某长本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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