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叔叔,我会听您们的话,认真改造,重新做人,加强学习,回报社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9月13日上午,涵江区涵东街道青年董某某拉住涵江法院刑庭庭长的手,激动地说。 这是涵法法院法官对辖区缓刑犯开展社会矫正常态化回访的一个镜头,也是涵江法院在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夕维稳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进一步加强与社区矫正组织的联系和配合,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衔接,形成矫正合力,促进罪犯改过自新,提高非监禁刑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从根本上预防矫正对象重复犯罪,确保社会长治久安。近段时间以来,涵江法院刑庭庭长与部分法官专门前往辖区司法所对缓刑犯开展社区矫正回访。 回访过程中,法官通过认真听取矫正对象的思想汇报与困惑,帮助其解困答疑,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教育感化,帮助矫正对象改过自新,并相应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分发《社区矫正告知书》等材料,努力消除矫正人员对法律、对社会的仇视心理,增强他们回归社会、重新做人的意愿和信心。法官还仔细听取了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的工作意见建议和要求。社区矫正回访工作得到了矫正对象的积极配合和矫正对象家属的一致肯定,有助于正确引导罪犯积极调整心态,悔过自新,形成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法制观。 据了解,自《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施行以来,涵江法院积极探索刑事审判与社区矫正良性互动机制,扎实做好非监禁刑罪犯后续跟踪帮教工作。专门成立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配合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做好矫正对象的衔接,建立完善审前社会调查、心理辅导、轻罪记录消灭等特色帮扶矫正制度。认真做好被判处非监禁刑人员回访信息的登记和反馈,制作缓刑人员回访帮教档案,实现常态化管理。定期到司法所、居民(村民)委员会、缓刑人员家中“面对面”回访,帮助提供解决生活困难,落实工作就业等实际建议,深入未成年犯管教所召开法制教育会,发出法律书籍、宣传手册150余份。并组建“青年法官帮教服务小组”挂点社区,在3个“无讼校园”创建点校园法制教育基地、教育帮扶基地、自立就业基地等矫治平台,探索建立心理援助中心、爱心矫正帮教室,注重法制宣传、心理辅导和实际排忧。今年以来共帮扶帮教各类矫正对象21名,发出矫正告知书21份,开展法律咨询辅导8次,帮教人员无一重新违法犯罪,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从而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安定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