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服装 购买应认清
【发布日期:2012-10-19】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涵江讯(通讯员 李少兵)2011年,修改版的《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出台,经过了一年的过渡期,从今年8月1日起全面强制施行,取代了此前实施的2003版国家标准,成为纺织品市场上最新的强制性国标。 根据新规,婴幼儿产品的适用年龄为3岁以下,适用身高为1米,婴幼儿纺织产品的安全技术要求达到A类标准。新版国标还将原标准中的产品分类共分三个类别,即:婴幼儿纺织品、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和非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相对应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分为A类、B类和C 类。A类的甲醛含量、PH值、异味等安全技术指标均严于B类和C类,且需注明“婴幼儿用品”。 涵江区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为婴幼儿购装买时应注意:一是少购买色彩过于亮丽的婴幼儿服装,以免其中含有可分解芳香胺等有害物质。二是应看服装标志上是否同时把包括吊牌和耐久性标志两种,标志上是否注明“婴幼儿用品”字样。三是最好购买大品牌产品,质量较高。 |
- “书院新声”入人心 理论宣讲接地气
- 我省首届职业技能大赛瓷砖贴面项目开赛 同台竞技 “贴”出精彩
- 十年芳华 筑梦远航
- 市总工会助力木兰溪生态文明发展项目入选全国工会重点工作创新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