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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火取暖引火灾 烧死一人被批捕
【发布日期:2012-10-26】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荔城讯(通讯员 黄青付 林颖慧)24岁的邹某在一家搬家公司上班,因在外面与朋友打麻将晚归,钥匙丢失进不了宿舍门,便在宿舍门口生火取暖并导致火灾,烧死居住房在三楼的一名女子。近日,荔城区检察院以涉嫌失火罪对邹某依法批准逮捕。
    3月20日凌晨1时左右,犯罪嫌疑人邹某因钥匙丢失,无法进入公司宿舍(火灾现场,莆田某搬家公司),便打电话给老板陈某后在楼下等候开门。因一直没有人开门,犯罪嫌疑人邹某在等待的过程中,因为天气寒冷,在附近找到木板、塑料袋、塑料泡沫等物堆积在一楼门口烤火取暖。后犯罪嫌疑人邹某在火未完全熄灭时就离开,引发一楼电脑绣加工车间着火,并导致居住在三楼的一名女子李某死亡,经法医检验报告李某系被烧死,并造成整栋楼财物不同程度损失。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邹某过失引起火灾,导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涉嫌失火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六十八条之规定,予以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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