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县区新闻
守住你的承诺太傻?
丈夫十年服刑期间妻子常来探监并携女儿等着他回来,不料出狱三月却险遭婚变,经仙游法官调解判决,为双方留住一个家
【发布日期:2012-11-02】 【来源:】 【阅读:次】【作者:】
    丈夫因犯抢劫等罪被判入狱服刑,妻子守着爱和婚姻的承诺,经常探监,鼓励丈夫接受改造早日归来,并默默独自抚养女儿苦守9年。然而,当丈夫出狱后,妻子却向法院提出了离婚申请。
    据法官介绍,林某是秀屿区人,2000年11月,时年24岁的林某经人介绍与家住仙游并大她2岁的张某相亲。二人在第一次见面后就互生好感,几天后就办理结婚登记。2001年11月,当林某生下女儿后,本该其乐融融的一家人,却因为张某误入歧途而支离破碎。
    原来,张某因为一念之差犯抢劫等罪被仙游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刑期自2003年8月20日起至2012年8月19日止。在张某服刑期间,林某也前往探望,并独自一人抚养女儿支撑起整个家。
    2011年9月,在狱中表现良好的张某提前刑满释放,当他再次回到这个家中时,却发现妻子和女儿对自己已然生疏了。相处了三个月后,林某以二人草率结婚,未建立夫妻感情且分居9年为由向仙游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刚刚恢复自由,对生活充满希望的张某在接到林某的一纸婚书后,精神受到刺激,接受了医院治疗。张某认为林某能在其服刑期间前去探望,说明夫妻感情是和好的,希望林某能珍惜十几年的夫妻情谊,不同意与林某离婚。
    仙游法院审理认为,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是否准予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界限。林某和张某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结婚,系合法婚姻,应依法受法律保护。且双方结婚至今已逾十年并生育了一女,虽然张某因犯罪被判处较长的刑期,但在其服刑期间,林某尚能继续维持家庭,可见夫妻是有一定感情的,现在张某已刑满释放,林某更应对婚姻持慎重态度,珍惜原有夫妻感情,以家庭子女为重,只要夫妻双方增强沟通,夫妻关系是可以维持下去的。故判处二人不准离婚。       晚报记者 林双辉    通讯员 陈玲玲 陈斌 仙游报道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