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牟取暴利,假冒伪劣商品被不法分子变着戏法潜入市场。这不,有人竟将假烟生意做到国外,不过法网恢恢,最终将自己送进了监狱。11月9日,涵江法院判决了一起涉案经额达百万元的非法经营案,一审判被告人陈文平犯非法经营罪、销售伪劣产品罪,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吴玉林、刘敏等8人犯非法经营罪,各判处有期徒刑2-7年不等,并各处罚金人民币1-30万元不等;被告单位天津市某物流有限公司河东区分公司、东丽区分公司犯非法经营罪,各判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150万元;并扣押在莆田市公安局的违法所得款人民币248.2603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扣押在案的“万宝路”等品牌卷烟3155条、“AMERICAN LEGEND”卷烟2446条、烟丝660公斤等物品,均予以没收。 经审理查明:陈文平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自2008年年初起向同案人李文桂(另案处理)购买假冒“万宝路”等品牌卷烟(下简称假烟),以及向城厢区人“阿土”(另案处理)购买烟丝,尔后进行销售牟利。截至案发时,被告人陈文平销售烟丝、假烟给吴玉林,收取价款计92.9630万元;销售假烟给刘敏,收取价款计22.8927万元;共获利25万元。吴玉林雇佣林玉坤其看管仓库,并包装烟丝及假烟,以便邮寄销售。2008年至2010年9月间,吴玉林先后通过陈禹所在部门(单位)天津市某物流公司河东区、东丽区分公司将上述购买的烟丝及假烟,以快递方式邮寄销售到国外,获利20万元。 陈禹在担任天津市某物流有限公司河东区分公司、东丽区分公司负责人期间,明知吴玉林邮寄销售的是假烟、烟丝情况下,先后指派、授意黄忠义(邮局职工)、卢强(邮局职工)与吴玉林联系,帮助其将88.6526万元的烟丝、假烟邮寄出国,并以国际邮件结算价格4.6折向吴玉林收取邮寄费。吴玉林需要邮寄烟丝、假烟时,以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将邮寄烟丝、假烟的数量、国外客户地址等信息告知黄忠义、卢强,二人即到仓库等地取货,之后邮寄给国外客户。吴玉林妻子林芳明知丈夫在经营假烟生意,仍将自己的银行账户提供给他。通过该账户转账支付给陈文平烟丝、假烟款项计23.0655万元。 刘敏在2009年9月至2010年5月间,向陈文平购买22.8927万元假冒“AMERICAN LEGEND”等品牌卷烟,尔后通过快递将假烟邮寄销售到外国,获利6万元。2010年1月,刘敏为了存放假烟,向林吓文租赁其位于江口镇的房屋,他明知此房用于存放假烟仍予以出租,并在刘敏要求下帮助其搬运、包装假烟。 案发后,被告人陈文平、吴玉林、林芳、林吓文于2010年9月14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被告人卢强、林玉坤分别于2010年9月17日、2011年1月14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被告人陈禹、刘敏、黄忠义分别于2010年11月至1月间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以上人名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