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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租车盗鸡鸭 二次作案被抓获
【发布日期:2012-11-23】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仙游讯(记者 林翰 通讯员 颜敏珊)仙游乡镇又见农家鸡鸭被盗事故,日前,仙游法院依法判处鸡鸭盗窃团伙四人帮中的林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1年12月27日凌晨,林某伙同同案犯唐某(已判刑)、何某及朱某(均另案处理)租车窜至仙游郊尾某村落盗走被害人黄某家中8只鸭子、1只公鸡,后以400多元卖给郭某(另案处理),经价格认证被盗鸡鸭价值1196元,当天晚上几人将400多元后拿到饭店聚餐消费掉。吃饱后的次日凌晨1时许,该四人帮又租车窜入榜头镇某村被害人张某家门口,盗走其饲养的3只公鸡、4只鸭,之后又以400多元卖给郭某(经认证被盗的鸡鸭价值948元)。
    当几人卖完该批盗窃的鸡鸭后感觉不太过瘾,决定再次潜伏到张某家去盗窃几只增加收益。于是,四人又拎着袋子,由庄某在车上等着,其余三人去鸡鸭圈实施窃取行为,因为是凌晨2点多,鸡鸭圈里的光线不是太好,唐某和何某打开手机的手电筒作为光源。刚好张某的弟弟张某志前一天回家,张某一家还在打牌喝茶,张某志出去楼下准备去洗手间。看到鸡鸭圈有移动光源,张某志察觉不对就喊了一声有人偷鸭,唐某几人听见喊声就想逃跑,张家人一哄而上将唐某当场抓住,其余人溜走了。2012年6月1日,林某向仙游县公安局投案。
    仙游法院审理认为林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构成盗窃罪,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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