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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水果刀偷车 判刑坐监没商量
【发布日期:2012-11-30】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涵江讯(记者 林翰 通讯员 林婷)一名男子偷摩托车时被车主抓了个正着,虽然其盗窃的摩托车价值仅1170元,但因系携带凶器行窃,该男子当场被控制后扭送公安机关。昨日,涵江法院依法审理后,判李安犯盗窃罪,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18岁的李安是贵州人,一直无固定职业,又无特长傍身。今年7月28日15时许,李安沿着涵江区福厦公路旁闲逛。在途中发现某瓷砖店门口停放一辆“轻骑·铃木牌”QS125红色男式二轮摩托车(经鉴定,价值人民币1170元),无人看守,便用随身携带的1把折叠式水果刀(经鉴定,系管制刀具)割断二轮摩托车的大灯电线,脚跨上摩托正准备骑走时,被车主发现拖下车,并将其当场控制后扭送公安机关。(以上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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