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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少女约人单挑 对方轻伤自己获刑
【发布日期:2012-11-30】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仙游讯(记者 林翰 通讯员 陈霜丽)近日,仙游法院依法对涉嫌故意伤害的未成年被告人黄某某判处拘役四个月。
    2011年2月的一天,被告人黄某某因琐事而发短信给被害人黄某,约对方到度尾镇石碑兜龙溪农庄滑冰场门口堤岸上单挑(对打)。当被害人黄某到滑冰场门口堤岸时,被告人黄某某与被害人黄某互殴导致黄某受伤。经仙游县公安局法医学鉴定,被害人黄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在审理期间,被告人黄某某赔偿被害人黄某的损失并取得对方的谅解。
     经了解,未成年被告人黄某某的父母自她年幼时起一直在外地做生意,她自小学三年级时起跟随父母到外地就读至小学六年级上学期,后转学回到家乡就读但小学未毕业即辍学。辍学后,被告人黄某某没有固定的职业,曾到多地从事临时工作。长期的留守生活中,父母对她的管束和应有的法制教育的缺失,也是促使她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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