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过程受伤害,与项目部达成协议,保险赔偿金归自己所有,可申请材料迟迟未到手。无法继续等待的黄某,便萌生直接用爆炸物逼迫陈某交付材料,以达到索要赔偿金的目的。可他不知的是,自己的糊涂行为已然触犯刑律,日前,黄某因犯盗窃爆炸物罪,被仙游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 据了解,黄某,1960年生,湖北人,因受聘于某建设局项目部,目前居住在项目部仙游某处的职工宿舍。2009年7月23日,黄某在施工过程中脚被搅拌机卷入受伤住院治疗,出院后他申请了劳动争议仲裁,紧接着又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次年1月21日,得知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交相关材料。2月4日,黄某与项目部达成协议,由项目部支付其住院治疗期间的全部费用,支付其住院期间和出院后恢复期的工资计16670元,并且保险公司的保险赔偿金也归黄某所有,只是理赔手续尚未办理,双方解除劳动关系。 看着自己的索赔过程还挺顺畅,虽然脚是受伤了,毕竟还是得到相应的补偿,黄某也颇为满意。可从达成协议开始整整9个多月过去,还是没能拿到申请材料办理理赔手续索要赔偿金,黄某的耐心被一天天消磨殆尽。话说,生灵的耐性经不起无结果的挑战,实在等不及的黄某在11月间,利用看护工程洞口之机,先后三次共盗窃16节共计3.4千克制式乳化炸药及雷管1枚,藏匿在其住处后山的山洞内。之后,又用易拉罐及鞭炮的黑火药自制一个引爆器。 有了自己的武器后,只待合适的时机开始自己的“维权之路”。在2011年1月28日,黄某将3.4千克乳化炸药绑在自己身上,携带自制引爆器及打火机等物,来到工地找到陈某,以要引爆炸药与陈某同归于尽为要挟,向陈某索要赔偿金,幸亏,当时还有赖某、林某、唐某等人在场,几人联合起来费了好大劲,才将一时被糊涂思想冲昏头脑的黄某制服并报警,最终使得黄某的爆炸行为未能得逞。案发后,公安机关扣押电雷管1枚、乳化炸药3.4千克。 案件审理中,经法官调解,黄某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局的项目部达成调解协议,二者一次性支付黄某工伤待遇款和补偿款共计6万元(已于2011年10月13日履行),黄某自行放弃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和工伤伤残鉴定,这场因工伤产生的纠纷即告终结。被害人陈某也对黄某的行为表示谅解,闹剧也滑稽落幕。可糊涂的黄某还是因明知是爆炸物而进行盗窃,侵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爆炸物的管理制度,构成盗窃爆炸物罪,最终被法院依法判处上述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