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县区新闻
多方联动调解 了结异地纠纷
【发布日期:2012-12-21】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荔城讯(通讯员 黄美妹 高丽斌)近日,荔城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异地互诉合伙协议纠纷案件。
    据悉,因协议纠纷,福建某花园大酒店有限公司将厦门市某美疗庄园美容有限公司诉至荔城区人民法院,而随后,此美容有限公司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起诉福建某花园大酒店有限公司。经审理查明,原、被告双方于2008年7月5日、2008年8月4日分别签订了《合作协议》、《补充协议》,福建某花园大酒店有限公司将其五楼部分经营场所作为合伙资本,提供给厦门市某美疗庄园美容公司使用,双方合伙经营,互利共赢。然而,因该美疗庄园美容有限公司经营不善,某花园大酒店欲退出合伙,故将其诉至法庭。
    由于双方互诉,案情复杂,承办法官经开庭审理,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委托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特邀调解员利用经验丰富的优势,先后组织了7次调解,从法律到常理、从经济到声誉,从不同角度进行耐心劝解。承办法官还及时联动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前后往返于莆田和厦门10多次。通过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异地联动各个方面的努力,终于促使双方达成互让调解协议。原告支付给被告12万元人民币,被告限期清点、搬离留在原告处的所有物品,被告撤回其在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