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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B超检查之机强奸女患者被判刑
【发布日期:2012-12-14】 【来源:】 【阅读:次】【作者:通讯员 黄青付 杨微微】

    晚报荔城讯  被告人郑某系一门诊部“医生”,因在给一女患者做B超检查时强奸了该患者。日前,经荔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区法院一审判郑某犯强奸罪。
    据悉,7月26日18时30分许,被害者何某到我市一民营医院做B超检查时,被告人郑某采用诱骗等方式强奸了受害者何某。
    据该门诊部负责人陈某介绍,郑某于2011年底到该门诊部上班,门诊部安排他做化验工作,由于医院缺少医生,所以也安排他做B超检查工作。后经办案机关查实,嫌疑人郑某只有中专文化,并无行医资格。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利用为妇女作B超检查之机,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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