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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十多年拖款纠纷案
【发布日期:2012-12-25】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通讯员 廖倩)日前,秀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10多年的拖欠货款纠纷案。
    原告郑某兴诉与陈某富、陈某赞拖欠货款纠纷一案,自1999年12月经原莆田县人民法院审理以来,原被告多次进行申诉及上诉,导致十多年来仍未息案。该院法官通过认真查阅案卷,认为该案法律关系较明确,但若简单裁决,不利于彻底化解矛盾。该院启动诉前调解程序,院领导亲自指导,承办法官3次前往当事人所在地调查取证,通过联调平台联合乡领导、村调委会耐心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释法析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陈某富、陈某赞自愿在调解协议签订之日归还给原告郑某兴货款人民币12万元;原告郑某兴自愿将被告陈某赞原被本院以物抵债给原告郑某兴的一座在建三层房屋(第三层未封顶) 归还给被告,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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