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动漫城为幌子一团伙开赌场获罪
【发布日期:2012-12-24】 【来源:】 【阅读:次】【作者:通讯员 黄青付 杨微微】
晚报荔城讯 被告人林某玉、林某忠、林某嵩系福建连江人,三人以开设游戏机店幌子供他人赌博。该案经荔城区检察院审理后,被依法向该区法院提起公诉,12月20日,区法院一审对三被告人定开设赌场罪。 据悉,2012年2月27日,被告人林某玉租用了黄石镇一家当地居民的大厅经营动漫城供他人赌博。同年4月5日,该动漫城正式营业,被告人林某玉先后雇用被告人林某忠、林某嵩负责动漫城的管理、机修。 2012年8月13日,该动漫城被公安机关查处。公安机关当场扣押多人赌博机“双响炮”1台、“金鲨银鲨”1台,“海洋之星” 2台,“捕鱼高手”1台,以及单人赌博机“黄金屋”3台,“飓风赛车’5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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