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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监管机制 推进源头防腐
荔城区荣获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区称号
【发布日期:2013-01-08】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通讯员 朱崇飞 肖庆龙) 笔者昨日从荔城区农业局获悉,该区2012年荣获农业部授予的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区)称号,全市仅此一家获此殊荣。
    近年来,荔城区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主动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纳入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总体布局,不断创新管理方式、拓展工作内容。全区推行“一中心三办”的“三资”监管模式,即各镇街设置村(居)集体“三资”监管服务中心,下设村账委托代理办公室、村(居)招投标委托办公室、村(居)集体资产资源监管办公室,先后出台了村会计委托代理、镇村招投标委托管理暂行规定、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村居集体财务年度审计、村(居)委托代理会计绩效考评和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该区不断完善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实现了从重点抓资金管理向全面加强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转变。
    该区在规范资金审批上,实行严格支出管理,完善三级审验,推行审计式报帐。即:使用村财必须进行预算,经村两委研究记录,填制“村级支出预算及提现审核单”,由村书记、主任签批后,报包片领导审核签批后执行;支出实行分级审核把关,每笔开支在300元以下(含300元)由村主任直接审批;301—2000元的,经村支部书记签字同意后,由村主任审批,并报包片片长审核。开支超过2000元的,经过“两委”研究同意后,村支书签字同意,由村主任审批,并报包片领导审核;所有收支凭证都要经过民主理财小组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审核把关后,委托代理中心人员再次复核后才能入账。超额度资金开支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该区在规范资金审批手续的同时,还强化资产资源管理,把好登记、评估、票决、招标、公示等五道关口,设立了以村居为单位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及经营情况、合同管理等明细滚动台帐。通过采取清产核资、清理合同、公开公示、建立台帐等办法,建立一套“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监督民主、管理科学”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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