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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回家过年了!”
涵江法院为外来农民工执行16万元赔偿款
【发布日期:2013-01-25】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林双辉】
    “我们终于可以拿着钱回家过年了!太感谢法官了!”1月21日上午10点,在涵江法院法官的主持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郑某和被告人张某、刘某等9人就附带民事赔偿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由被告人张某等九人的亲属一次性赔偿给被害人郑某全部经济损失人民币160000元,赔偿款当场付清,郑某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案件还得从去年说起:2012年3月11日中午,在涵江区涵西街道苍林社区万嘉盛景花园建筑工地上,两批建筑因工地施工问题发生争执致互殴,被告人张某等人把被害人郑某殴打致重伤。在诉讼过程中,原告人郑某向涵江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案件当事人均系外来农民工,经办法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多次走访被告人家中,主动做好被告人的家属思想工作,促使他们为被告人积极筹集资金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争取量刑上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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