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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电话骗手机 借摩托变卖掉
【发布日期:2013-01-21】 【来源:】 【阅读:次】【作者:通讯员 林婷】

    晚报涵江讯 湖南小伙林某在涵江区以借打电话为名而诈骗手机,又用此手机问老乡“借”摩托后变卖。此案近日在涵江区法院公开审理后,一审判林某犯诈骗罪,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并继续追缴林某违法所得,分别退还给被害人。
    2012年3月9日19时许,林某(男,1990年出生)在涵江区东楼村一超市门口,衣着打扮得体地向路人借手机打电话为由,向路人吴某借用一部诺基亚5233型手机(价值657元),后即逃离现场,拒不归还。随后,林某用该部手机联系其老乡宁某,以要到江口镇找朋友为由,又向宁某借走一辆“东方牌”TN125-2C型男式二轮摩托车。次日,林某在福清市新厝镇一家加油站附近,以人民币600元的价格将上述摩托车变卖给他人(身份不清),得款后用于日常挥霍。次日晚8时许,吴某、宁军化分别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警方接警后,迅速展开侦查锁定林某为嫌疑人,同年6月4日,林某被浙江省诸暨市公安局工业新城派出所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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