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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农民工撑起“保护伞”
荔城法院坚持“快立快审快执”原则,讨回30多万元拖欠工资款
【发布日期:2013-01-21】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林双辉 通讯员 黄美妹】
     1月18日上午,来自湖南的谭某、钟某、胥某在荔城区法院领到被拖欠的30万余元工伤赔偿款,高兴得合不拢嘴:“终于能回家过个好年了!”
    原来,谭某、钟某、胥某三位农民工人于年初与莆田市某鞋服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期间,三人发生工伤,因未能与该公司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诉至法院。该案经荔城区法院审理,判决某鞋服有限公司赔偿谭某、钟某、胥某经济补偿金及工伤保险等共计317219.23元。但判决生效后,该公司却迟迟不肯履行。眼看着年关将至,去年底,谭某、钟某、胥某到荔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高度重视、及时立案、优先执行,执行员现场查证,5日之内来回10多次前往各个银行追踪查询该鞋服有限公司银行存款,最终于元旦前成功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317219.23元强制划拨到法院账户,并于日前及时兑现给农民工。
    据荔城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临近蛇年新年,农民工讨薪讨到法院的事情屡见不鲜。为及时应对农民工讨薪、劳动纠纷案件爆发的现象,荔城区法院提早部署,采取多项措施,为农民工兄弟撑起“保护伞”:首先,法律普及到工地。该院组织干警深入辖区工地,向工程建设方、承包方和农民工讲解法律规定和当前政策,一方面督促建设方按时兑付工资,维护良好劳资关系,另一方面引导农民工及时搜集证据,依法理性维权,避免过激行为。其次,对生活困难的农民工兄弟,该院加大救助力度,除减、缓、免诉讼费用外,还进行适当的司法救助,解其燃眉之急。最后,针对涉农民工案件,该院坚持“快立快审快执”原则,开通绿色通道,予以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权益争议不大的案件,坚持当天立案、当天结案。对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及时抓紧审结。对已生效的案件登记造册,由分管副院长挂牌督办,及时对执行措施落实、保全财产的拍卖变卖划拨以及执行款的发放进行监督,确保判决效果及时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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